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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关注】两位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已经具备理论实践推广应用的基础条件

  • 文章来源: 无障碍智库
  • 发布时间: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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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蒙山银座天蒙旅游区,志愿者帮助残疾人乘坐无障碍观光车。 图片来源/泰安市残疾人协会

刚刚落幕的全国两会上,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的呼声再现。记者从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别获悉,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盲人协会主席李庆忠,全国政协委员、奥克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朱建民提交了相关提案。

无障碍环境指的是为所有社会成员提供的能够安全便利自主使用的道路、建筑物、交通工具、信息等服务的公共环境。

“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全社会成员尤其是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体弱等有特殊需求的群体融合社会共享社会生活的重要环境建设,是建设健康中国和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朱建民说。

我国有8500万残疾人,约2.4亿60岁以上的老龄人,对无障碍环境的需求日益增多。李庆忠介绍,当前,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无障碍环境建设还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和融入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老旧设施改造、依法管理维护使用有待进一步加强,通用设计规范标准实施、产品技术研发应用、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居家环境改造等诸多迫切问题都需要加大力度解决。

记者了解到,无障碍环境建设各地试点已有不少突破。早在2010年,广东省深圳市即已出台《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是全国第一部关于无障碍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迄今,该项政策及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对城市无障碍建设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河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突飞猛进,把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18年,河南省召开各类家改会议42次,所有省辖市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全部纳入本地脱贫攻坚工作布局,省财政厅统筹协调扶贫资金、各级彩票公益金和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向项目倾斜。此外,该省也出台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政策与法规


上图:全国政协委员、奥克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朱建民

朱建民介绍,北京市实施无障碍环境优化提升行动、上海市打造全方位无障碍城市环境体系、浙江省推进“无障碍社区”建设、哈尔滨市编制“设施与信息无障碍双导则”等实践,为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提供了基层经验。

去年6月在福建厦门举办的海峡论坛上,两岸人士就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了研讨。来自台湾声晖联合会的江以文告诉记者,无障碍建设的未来面貌将有三大趋势:一是从专用走向通用,无障碍设施不仅仅是残障人士的专项福利,还将是包括老、妇、幼群体中行动不便者在内的所有人的共同福利;二是从日常居家走向旅游;三是从行动无障碍走向信息无障碍。


上图: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盲人协会主席李庆忠


李庆忠也认为,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已经具备理论实践推广应用的基础条件,“当前社会无障碍环境建设基本格局初步形成。”

李庆忠和朱建民均建议,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列入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以法律制度来保障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通过立法可明确有关业务的主管部门职能,强化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律责任,规定无障碍环境服务的相关行业和单位法律的约束责任,确保法律条文有效实施。”李庆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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