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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党日】“学习宣传民法典 助力残疾人权益保障”联合主题党日活动的有关情况

  • 文章来源: 无障碍智库
  • 发布时间:2026.01.05

125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机关党委、民法室党支部、社会法室党支部、法工委团支部与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在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示范中心(汇爱大厦)举行主题党日团日活动,中国残联维权部、组联部、北京市残联、北京市朝阳区残疾人服务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也一同参与了联合主题党日活动。活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会长吕世明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黄薇同志和机关党委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党日活动。

大家首先集体参观了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示范中心。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示范中心,是全国省级专业化综合性程度最高的残疾人综合服务阵地,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样板,残疾人事业对外国际交流合作的窗口。中心于20223月投入运行,建筑面积为3.32万平米,共有24层。服务对象为北京市户籍全年龄段、全障别残疾人,成立以来服务了20万人次残疾人,服务内容包括职业康复、短期托养、儿童康复、成人康复、就业实训、艺术康复、融合观影、展示交流等。跟随着志愿者的引导和讲解,大家共同参观和了解了中心里的无障碍元素、科技助残产品、残疾学员生活技能训练开展和手工艺品制作情况、心智障碍青少年儿童融合教育、艺术康复、支持性就业开展情况以及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和康复效果等情况,对残疾人的日常生活、对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事业的发展情况形成了更为具象化的直观了解和感受。

参观结束后,大家集体开展了主题交流研讨活动。吕世明同志首先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残疾人权益保障以及志愿服务的重要论述精神,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贺信及代表大会主要精神,介绍了助残志愿服务工作总体情况。吕世明同志表示,民法典、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法律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法治保障,这些立法工作的圆满完成离不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中国残联等有关部门的辛勤耕耘和通力合作,离不开参与立法工作的各位同志的大爱之心和人民情怀,向大家表示敬意和感谢。

民法室党支部水淼同志围绕“学习宣传民法典、助力残疾人权益保障”作法治宣传。水淼同志表示,民法典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它不仅在总则编中强调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更在婚姻家庭、继承、监护等具体制度设计中,充分体现了对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倾斜保护,是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重要支柱性法律。今年是民法典施行五周年,我们专门围绕“学习宣传民法典、助力残疾人权益保障”开展法治宣传,进一步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大家在讨论交流中表示,助力残疾人权益保障应紧扣民法典精神,在志愿服务中融入普法宣传,提升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推动残疾人更好融入社会、共建共享发展成果,以法护航,用爱助力,营造全社会尊残、助残、护残的良好风尚。

黄薇同志在发言中表示,这次联合党日活动既是一次深刻的政治学习,也是一场生动的宣传实践,更是一次真挚的爱心传递,有三点认识和体会:一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残疾人权益保障和志愿服务的重要论述精神,增强保障残疾人权益、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的使命担当。作为立法工作者,要将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通过不断完善相关立法,将党的关怀和温暖传递给每一位残疾朋友。二是充分认识法治在残疾人权益保障中的重要作用,准确把握立法为民、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残疾人权益是中国人权发展进步的重要内容。法治是人权最有效的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残疾人权利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制定了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保障残疾人权益的专门性法律,还有60多部法律对残疾人权益保障有专门规定。这些法律既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基本要求,又立足实际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特殊保护和便利化措施,为保护残疾人权益提供了坚定的法治保障。三是积极推动立法工作与志愿服务深度融合,激励青年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担当作为。今天法工委不少年轻同志积极参加活动,亲身感受到志愿服务中蕴含的爱心善意与责任担当,这必将激励大家更加坚定“立法为民”的初心,带着感情、带着温度、带着责任去对待每部法律、每个条款。志愿服务法已列入十四届常委会立法规划。志愿服务体现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需要通过立法积极推动,加强志愿服务的法治保障,以法治的力量传递爱心事业、赓续奉献精神,以涓滴之力凝聚起志愿服务向上向善力量。

大家一致认为,对未来立法工作而言,这也是一次“察实情、谋实策”的有益探索。一方面,要持续加强相关领域法律立改废释工作,持续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人就业、教育、医疗等领域的配套法规制度,积极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体系。另一方面,要坚持“开门立法”,在相关立法中充分吸纳残疾人代表、助残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意见,把群众智慧和实践经验融入立法,让立法更科学、更精准、更贴合实际。同时,要带头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积极宣传者,让法律规定精神深入人心,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社会的行动自觉。大家一致表示,要以此次活动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书写新时代残疾人事业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